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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目標

透過聆聽、演奏及創作的綜合活動,讓學生獲得豐富和全面的音樂學習經歷,拓寬他們的音樂領域、培養重要的價值觀(如:「承擔精神」、「國民身份認同」、「守法」、等)及共通能力,並達至音樂科課程的四個學習目標,幫助學生:

(1)  培養創意及想像力;
(2)  發展音樂技能與過程;
(3)  培養評賞音樂的能力;
(4)  認識音樂的情境。

   

培養創意及想像力

發展音樂技能與過程

培養評賞音樂的能力

認識音樂的情境

- 探索聲響、樂器或物件如何發出不同音色

- 創作不同聲響及利用身體創作律動,以表達不同的音樂特質

- 結合簡單音樂意念和知識以設計聲響及創作簡短旋律

- 利用資訊科技及創作技巧進行音樂創作

- 培養留心傾聽人聲、聲音及不同類別音樂的能力

- 透過聆聽不同的聲音/音樂辨別不同的音樂特徵

- 透過模仿及嘗試,發展哼唱 /歌唱及演奏樂器的基本技巧

- 按圖像譜/顏色譜/樂譜單獨或合奏樂器

- 運用資訊科技記錄音樂

- 發展表達個人對音樂的反應及感受的能力

- 發展辨別聲音和音樂特質的能力

- 建立對特定聲音或音樂的偏好

- 以合適的音樂措辭/術語來回應及評賞音樂

- 指出所選取音樂的風格及樂種

- 明白日常生活中的聲音和音樂的特定功用

- 認識在不同處境運用人聲及音樂的特定方式

- 在不同的音樂表現出合適的聽眾行為

- 通過奏唱國歌、學習中國音樂(如:粵劇、民歌)深化文化認同

- 辨識音樂與文化及歷史情境的關係

 

學習範疇

(1)  聆聽
(2)  演奏
(3)  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