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學宗旨

本 校 秉 承 匡 智 會「匡 扶 智 障」的 精 神 , 為 智 障 學 童 提 供 全 面 教 育 , 幫 助 他 們 並 盡 量 發 展 潛 能 , 融 入 社 會 。 本 校 同 時 亦 致 力 加 強 大 眾 對 智 障 人 士 的 瞭 解 和 接 納 , 並 推 動 社 會 關 注 智 障 人 士 的 權 益 及 需 要 。

學校教育目標

  1. 讓學生五育均衡發展。
  2. 培養學生發揮個人潛能,各展所長。
  3. 培養學生將來能獨立生活。
  4. 培養學生能開心地學習,以樂觀的態度去生活。
  5. 培養學生具有不斷自我學習的能力。


元朗舊校舍 (1981-1992)


元朗頭校舍 (1991-1992)

學校簡介

本 校 隸 屬 匡 智 會 , 於 九 八 一 年 正 式 冊 成 為 津 貼 殊 學 校 為 六 至 十 八 歲 中 度 智 障 兒 童 提 供 教 育 服 。 本 校 始 建 於 元 朗 邨 第 五 座 地 下 , 原 名 為 「 元 朗 晨 曦 學 校 」 , 九 一 年 在 元 朗 凹 頭 加 開 分 校 。 直 至 九 二 年 錦 綉 花 園 校 舍 落 成 啟 用 , 本 校 正 式 成 為 標 準 十 班 中 度 智 障 學 校 。 九 九 七 年 十 一 月 易 名 為 「 匡 智 元 朗 晨 曦 學 校 」 。

本年度關注重點

1. 加 強 中 層 人 員 管 理 效 能 。

2. 深 化 家 長 對 學 生 學 習 及 成 長 的 支 援 能 力 , 推 動 家 長 參 與 學 生 的 學 習 。

3. 支 援 能 力 稍 遜 學 生 之 學 習 。

 

班級編製及名額

本 年 度 共 有 學 生 82 人 , 男 生 63 人 ,女 生 19 人, 分 為中 學 組 (四 班) 和 小 學 組 (五 班) 。

本 校 共 有 教 師 2 0. 5 名 另 有 專 業 人 員 (包 括 言 語 治 療 師 、 註 冊 護 士 、 社 工 、教 育 心 理 學 家 及 外 聘 職 業 治 療 師 ) 多 名 。


錦繡校舍外貌

上課時間

本 校 是 一 所 全 日 制 學 校 , 星 期 至 星 期 五 上 課 。 上 課 時 間 由 早 上 九 時 至 下 午 二 時 五 十 分 , 二 時 五 十 分 至 三 時 四 十 五 分 為 課 後 活 動 時 間 。 十 二 時 十 五 分 至 十 二 時 五 十 五 分 為 午 膳 時 間 , 學 生 可 自 備 食 物 或 由 校 方 代 訂 飯 盒 在 校 午 膳


新翼禮堂

學校設施

  1. 除一般上課用的課室外,本校設有視藝室、音樂室、家政室、設計與科技室、電腦室、自閉症資源室、言語治療室、醫療室、小型健身室、雨天操場、籃球場、圖書館、會議室、禮堂、學生活動中心、天台花園及溫室等。全部課室及特別室均已裝設有空調。
  2. 全校有中央播音系統、舖設電腦網絡及互聯網系統,各課室及特別室均配備基本資訊科技設備,包括電腦、投影機及實物投影機,以供教師及學生使用。本年度更增設無線網絡系統供學生在校內隨時隨地上網。

教職員資料
教師人數:全校教師人數21名(編制內,包括校長及圖書館主任),另編制外教師3名。
教師專業資歷:

教師學歷

碩士

學士

基本師資訓練

特殊教育訓練

人數

4

22

23

21


專業人員人數:

專業人員

言語治療師

社工

護士

教育心理學家(巡迴)

人數

2

1

1

1


其他職員人數:

職員

資訊科技技術及程式編寫員

行政助理

文員

教務助理

工場助理

司機

工友

人數

1

1

1

2

1

2

7

 

2009-10年度全體教職員

收生程序

本 校 學 生 全 部 均 由 教 育 署 殊 教 育 組 轉 , 入 學 前 經 本 校 社 工 家 訪 , 再 經 校 長 、 訓 育 主 任 、 言 語 治 療 師 及 校 護 分 別 接 見 , 獲 批 准 後 始 安 排 入 學 。


「糕點製作」訓練

畢業生出路

凡 學 生 完 成 中 六 課 程 或 年 滿 十 八 歲 便 須 畢 業 離 校 。 學 校 將 按 其 能 力 推 薦 他 們 公 開 就 業 或 安 排 轉 往 職 業 訓 練 中 心 、 護 工 場 或 展 能 中 心 接 受 訓 練 或 工 作 。


家長學校結業禮

家長工作

本 校 設 有 「 學 校 家 長 通 訊 簿 」 、 年 家 訪 , 加 強 學 校 與 家 長 的 溝 通 , 另 有 「 A 計 劃 」 家 長 組 , 加 強 對 「 自 閉 症 」 學 生 家 長 之 支 援 , 亦 有 專 為 家 長 舉 辦 之 講 座 及 工 作 坊 等 。

家長教職員會

本 會 於 九 九 六 年 成 立 , 目 的 是 加 強 家 長 與 校 方 的 溝 通 和 聯 , 透 過 雙 方 面 合 作 使 能 更 有 效 地 幫 助 及 教 導 弱 兒 。 本 會 每 年 舉 辦 多 項 活 動 , 計 有 家 長 講 座 、 興 趣 班 、 參 觀 、 旅 行 、 親 子 競 技 、 出 版 會 訊 等 等 。

課程簡介

本 校 課 程 分 適 應 課 程 、 基 礎 課 程 、 進 階 課 程 及 新 高 中 課 程 四 個 學 習 階 段 ,小 學 適 應 及 基 礎 課 程 共 有 五 班 , 中 學 進 階 課 程 及 新 高 中 課 程 共 有 四 班 。

 

小 學 部

中 學 部

適 應 及 基 課 程

初 中 進 階 課 程

新 高 中 轉 銜 課 程




生活常規

生活常規




通識教育

常識

常識

語文

語文

語文

數學

數學

數學





科技與生活

自理

獨立技能

資訊及通訊科技

感知

設計與應用科技

設計與應用科技

資訊及通訊科技

資訊及通訊科技

視覺藝術

視覺藝術

視覺藝術

音樂

音樂

音樂

體育

體育

體育






生活常規

圖書

圖書

獨立技能

-

科技與生活

圖書
-
-
體藝經歷


訓育單元及社會服務
訓育單元及社會服務
訓育單元及社會服務




支 援 性 教 學 計 劃 ( 包 括 學 科 上 的 拔 尖 或 保 底 、 肌 能 訓 練 、 行 動 訓 練 、 自 行 回 家 訓 練 、 社 交 訓 練 及 自 理 訓 練 等 )
自 閉 症 資 源 教 學
言 語 治 療 、 校 護 健 體 訓 練 、 感 統 訓
發 展 才 藝 : 課 後 活

家課政策

每 天 由 老 師 根 據 學 生 個 別 的 能 力 及 需 要 , 給 予 適 當 的 家 課 ( 包 括 文 書 及 非 文 書 性 的 家 課 )以 鞏 固 課 堂 的學 習 。


新春聯歡會

課外活動

學 校 提 供 多 元 化 之 課 外 活 動 除 了 童 軍 、 公 益 少 年 團 和 環 保 先 鋒 外 , 還 有 周 年 旅 行 、 宿 營 、 節 日 聯 歡 、 乘 風 航 、 特 殊 運 動 會 、 騎 術 訓 練 班 、 游 泳 訓 練 班 及 各 項 暑 期 活 動 。 另 因 應 學 生 之 興 趣 和 能 力 每 天 舉 辦 多 項 課 外 活 動 如 球 類 訓 練 、 繪 畫 班 、 陶 藝 班 、 節 奏 樂 訓 練 及 舞 蹈 組 等 。

管理與組織

本 校 具 有 系 統 化 之 管 理 與 組 織 。 學 校 之 行 政 組 別 是 根 據 四 大 範 疇 設 立 的 , 分 別 是 「 管 理 與 組 織 」、「 學 與 教 」、「 校 風 及 學 生 支 援 」 及 「 學 生 表 現 」,在 四 個 範 疇 下 共 有 1 3 個 行 政 組 別 及 專 業 部 門 。 本 校 亦 著 重 推 行 學 校 自 我 評 估 , 各 組 均 定 期 進 行 檢 討 及 每 年 舉 行 全 校 教 職 員 參 與 的 周 年 計 劃 日 , 藉 此 不 斷 完 善 , 推 行 優 質 教 育 。

學與教

1.

推 行 常 規 訓 練 : 利 用 流 程 訓 練 之 方 式 , 將 常 規 訓 練 融 入 於 日 常 生 活 中 , 目 的 是 使 學 生 在 常 規 流 程 中 獲 得 全 方 位 學 習 的 機 會 , 俾 能 從 生 活 中 學 習 , 並 將 學 習 所 得 應 用 於 生 活 中 。

2.

推 行 「 全 語 文 學 習 環 境 」 , 目 的 是 拓 寬 學 生 的 語 文 學 習 環 境 、 建 立 學 生 自 學 習 慣 以 及 增 加 學 生 對 語 文 的 興 趣 。

3.

推 行 「 思 維 圖 像 教 學 」 , 目 的 是 提 升 學 生 的 學 習 能 力 和 思 維 能 力 。 教 師 在 教 學 時 使 用 思 維 圖 像 , 幫 助 學 生 建 構 知 識 、 釐 清 概 念 , 同 時 亦 培 養 學 生 思 考 和 分 析 的 習 慣 。

4.

針 對 第 一 學 習 階 段 學 生 的 需 要 而 實 施 全 面 的 「 個 別 化 學 習 計 劃 」 。 該 計 劃 以 學 生 為 本 位 , 針 對 個 別 學 生 的 能 力 及 特 殊 需 要 , 設 計 適 切 的 學 習 內 容 , 並 配 以 最 合 適 的 策 略 進 行 教 學 。

5.

關 注 能 力 稍 遜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效 , 為 全 校 能 力 稍 遜 學 生 推 行 「 個 別 化 學 習 計 劃 」 , 有 專 責 老 師 為 其 設 計 適 切 的 策 略 進 行 教 學 及 學 習 , 推 動 全 方 位 協 作 , 使 能 提 升 學 習 動 機 及 學 習 表 現 。

6.

針 對 學 生 的 全 人 發 展 , 教 師 為 第 二 至 第 四 學 習 階 段 之 學 生 訂 立 「 一 人 一 目 標 」 , 並 給 予 適 切 的 輔 導 。

7.

在 第 二 及 第 三 學 習 階 段 的 語 文 及 數 學 實 施 能 力 分 組 教 學 , 藉 此 進 一 步 提 升 學 生 在 不 同 學 習 領 域 的 學 習 效 能 。

8.

每 年 在 第 二 及 第 三 學 習 階 段 均 進 行 「 課 程 統 整 」 , 藉 以 建 立 跨 科 目 的 聯 繫 ; 在 各 科 目 中 設 立「 共 通 能 力 訓 練 」和「 價 值 觀 和 態 度 」的 元 素, 推 動 跨 課 程 活 動 ( 如 戶 外 學 習 、 探 究 性 活 動 及 真 實 體 驗 之 活 動 ) 、 全 方 位 協 作 訓 練 與 多 元 化 評 估 等 。

9.

在 第 四 學 習 階 段 推 行 「 新 高 中 課 程 」 。 該 課 程 乃 根 據 教 育 局 的 指 引 及 同 一 課 程 架 構 理 念 而 設 計,目 的 是 讓 學 生 從學 校 生 活 過 渡 至 成 人 生 活 期 間 作 出 充 份 的 準 備,達 至 终 身 學 習 的 目 標 。
10.
針 對 學 生 在 學 習 上 的 個 別 需 要 , 本 校 設 有 「 支 援 教 學 」 作 為 提 供 拔 尖 保 底 的 平 台 ; 支 援 教 學 的 形 式 有 個 別 輔 導 及 小組 輔 導 。

11.

專 為 自 閉 症 兒 童 而 設 的 資 源 教 學 提 供 多 元 化 服 務 及 以 適 切 的 策 略 教 導 自 閉 症 學 生 , 其 中「 結 構 化 教 學 」利 用 有 系 統 的 學 習 環 境 ,使 自 閉 症 學 生 能適 應 學 校 生 活 並培 養 自 我管 理 能 力 。

支 援輔導服務

關 注 學 生 的 成 長 及 發 展 , 以 團 隊 協 作 形 式 及 全 校 參 與 模 式 處 理 學 生 的 情 緒 及 行 為 問 題 , 設 有 「 個 案 討 論 會 」 及 定 期 的 「 個 案 會 議 」 跟 進 , 有 需 要 時 即 召 集 有 關 的 專 業 人 員 ( 包 括 心 理 學 家、社 工 、教 師 、護 士 及 言 語 治 療 師 等 )召 開 會 議 商 討 。 個 別 有 特 殊 需 要 的 學 生 更 提 供「 上 門 」支 援 服 務。 另 特 別 成 立「 離 校 生 關 注 小 組 」 跟 進 畢 業 生 的 需 要, 與 安 置 機 構 事 前 事 後 緊 密 聯 繫 並 進 行 協 作 , 設 計 學 生 離 校 前 後 之 過 渡 計 劃 與 安 排 , 使 畢 業 生 能 順 利 適 應 新 生 活 。此 外 , 本 校 亦 有 其 他 專 業 人員 包 括 社 工、 護 士、 言 語 治 療 師、 職 業 治 療 師 及 巡 迴 心 理 學 家 , 針 對 學 生 的 需 要 提 供 不 同 的 支 援 及 輔 導 ,如「 學 生 減 肥 計 劃」、「 社 交 技 巧 小組 」、「 個 別 言 語 治 療 」、「 感 統 訓 練 」 等 。 本 校 自 行 斥 資 建 造 之 「 感 覺 統 合 治 療 室 」 已 全 面 開 放 , 並 配 合 職 業 治 療 師 為 學 生 提 供 專 業 的 訓 練 及 支 援。

學業及學業
以外表現

本 校 著 重 學 生 五 育 均 衡 發 展 , 培 養 獨 立 生 活 及 自 我 學 習 的 能 力 , 亦 鼓 勵 學 生 積 極 參 與 各 項 比 賽 ,如 體 育 比 賽 、友 校 邀 請 賽 、 校 際 音 樂 節 及 展 能 藝 術 節 等。本校 課 後 活 動 的 安 排 能 提 供 多 元 化 活 動 及 培 訓 ,使 每 一 名 學 生 具 備 至 少 一 項 才 能,以 配 合 學 校「 必 展 所 長 」的 願 景 。

家長服務

強 大 和 有 組 織 的「 家 長 義 工 隊 」為 學 生 提 供 多 元 化 的 服 務 ,包括 :入 班 支 援 教 師 課 堂 教 學 、 協 助 校 內 外活 動 、教 具 製 作 等 ,不 但 強 化 家 長 與 學 校 的「 夥 伴 關 係 」, 亦 增 加 家 長 對 學 校 的 歸 屬 感 。 此 外,本校 亦 設 立「 家 長 學 校 」, 為 家 長 提 供 有 系 統 之 家 長 訓 練 , 讓 家 長 發 揮 助 人 自 助 及 互 學 精 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