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目標

透過聆聽、演奏及創作的綜合活動,讓學生獲得豐富和全面的音樂學習經歷,拓寬他們的音樂領域和培養對不同文化的認知,並達至音樂科課程的四個學習目標,幫助學生:

(1)  培養創意及想像力;
(2) 
發展音樂技能與過程;
(3) 
培養評賞音樂的能力;
(4)  
認識音樂的情境。

 

培養創意及想像力

發展音樂技能與過程

培養評賞音樂的能力

認識音樂的情境

l   對具有不同的特質的音樂作出反應

l   創作不同聲響及利用身體創作律動,以表達不同的音樂特質

l   結合簡單音樂意念和知識以設計聲響及創作簡短旋律

l   利用資訊科技及創作技巧進行音樂創作

l   發展留心傾聽人聲、聲音及不同類別音樂的能力

l   透過模仿及嘗試,發展歌唱及演奏樂器的基本技巧

l   可以按節奏及音高參與歌唱活動

l   可以按樂譜單獨或合奏樂器

l   運用資訊科技記錄音樂

l   發展表達個人對音樂的反應及感受的能力

l   發展辨別聲音和音樂特質的能力

l   建立對特定聲音或音樂的偏好

l   以合適的音樂措辭/術語來回應及評賞音樂

l   指出所選取音樂的風格及樂種

l   明白日常生活中的聲音和音樂的特定功用

l   認識在不同處境運用人聲及音樂的特定方式

l   在不同的音樂表現出合適的聽眾行為

l   辨識音樂與文化及歷史情境的關係

學習範疇

(1)  聆聽
(2) 
演奏

(3) 
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