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目標
語文校本課程的教學內容,主要是按學生成長能力的發展,分四個學習階段。學習階段一至三(小學及初中)為基礎學習課程;讀、寫方面的內容,主要配合常識科的學習單元,而在聽、說方面的內容,則因應每個單元的主題而安排情境及設計學習活動。第四階段(新高中)為應用課程,主要配合通識教育科的學習單元,綜合學習及運用讀、寫、聽、說能力。學習範圍
語文課程共分九個學習範疇,包括:「閱讀」、「寫作」、「聆聽」、「說話」、「文學」、「中華文化」、「品德情意」、「思維」及「語文自學」。(另為學習能力稍遜的學生加插「聽說讀寫」預備學習內容。)其中「聆聽」、「說話」、「閱讀」和「寫作」為本課程的學習重心,各種學習活動都以提高學生聽說讀寫能力為主要目的,並均衡及有機地培養學生的共通能力;至於「文學」、「中華文化」、「品德情意」等學習,則主要透過接觸有關題材的學習材料,在潛移默化中進行。各學習範疇的學習目標如下︰
1. 聆聽、說話、閱讀、寫作
語文是主要的溝通工具。在學習的過程中,除著重訓練學生掌握語文學習基礎知識及提高聽說讀寫的能力外,還著意培養學生對學習語文的興趣、態度和習慣,繼而增進他們語文學習的廣度和深度,培養他們自學語文的能力。
聽說讀寫的學習目標是:
(1) 聆聽
(2) 說話
(3) 閲讀
(4) 書寫
2. 文學
文學學習是語文學習的重要組成部分。文學的學習層面包括感受、欣賞和創作。透過文學的學習,學生可以感受語文的美感,從作品的情意中感應人與人,以至人與物之間的真、善、美。文學範疇的學習目標是:
(1) 感受文學閱讀的愉快經驗,欣賞文學之美。
(2) 培養審美的情趣、態度和能力。
(3) 透過閱讀文學作品的愉悅感受,提高學習語文的興趣和語文能力。
(4) 分享作品中獨特而共通的思想和感情,增強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同感和同情,引起對生活和生命
的體悟。
3.中華文化
文化是語文的重要構成部分,認識文化有利溝通,也有利於文化承傳。語文學習材料蘊含豐富的文化元素,使文化學習與語文學習可以同時進行。文化素材包括生活習慣、語言文字、思維方式、價值觀念,以至日常生活見聞和體驗等。學生可從物質、制度和精神方面了解中華文化。中華文化範疇的學習目標是:
(1) 增進對中華文化的認識,提高學習語文的興趣和語文能力。
(2) 對中華文化進行反思,並了解其對世界的意義。
(3) 認同優秀的中華文化,培養對國家、民族的感情。
(4) 在生活中體現優秀的中華文化。
4.品德情意
語文是思想感情的載體,而思想感情是語文的內容。語文學習除了培養聽說讀寫的語文能力和思維能力外,還包括性情的陶冶、品德的培養。品德情意教育可由感情激發到理性反思,以情引趣,以情促知,進而自我反省,並在道德上自覺實踐。學習重點大約可分為「個人」、「親屬、師友」及「團體、國家、世界」三個層面。品德情意範疇的學習目標是:
(1) 培養道德認知、意識和判斷力,從而促進自省,培養道德情操。
(2) 陶冶性情,培養積極的人生態度。
(3) 加強對社群的責任感。
5. 思維
思維能力是語文運用的基礎。思維培養與語文學習會互相配合。本科以語文學習為主導,經聽說讀寫的訓練,培養學習語文必需的批判性思考能力、創造性思考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良好的思維質素:深入、靈活、敏捷、創新和明辨。思維範疇的學習目標為:
(1) 培養批判性、創造性思考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2) 培養良好的思維素質。
(3) 掌握一般應用於聽說讀寫的思維方法。
6. 語文自學
語文自學的能力包括獲取知識、建構知識、運用知識和自我監控的能力。語文自學的興趣源於好奇心和求知欲,要積極主動和持之以恆。學生透過全方位學習,增進語文學習的深度與廣度,為未來的學習、就業和生活奠定基礎。
語文自學的目標是:
(1) 培養獲取知識、建構知識、運用知識的能力:
(2) 提高語文自學的興趣。
(3) 養成積極主動的自學態度。
(4) 養成良好的語文自學習慣:隨時觀察、經常閱讀、勤於思考、勤於驗證、質疑問難、摘錄筆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