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強家長與學校的溝通和聯繫,關注學生的需要。
2.藉著家長之間的經驗交流,發揚互相幫助和扶持的精神。
3.推動和參與社區教育,喚醒公眾對智障人士的關注和接納。
4.為智障人士爭取福利及服務。
執行委員會由十一位成員組成,全部從正式會員及當然會員中合資格者當中選出。本校校長及由校長委任的教員,均會被委任為委員會成員。執行委員會的委員職位及職責如下:
主席 |
為本會之主席。負責主持本會週年「會員大會」,所有會員大會及執行委員會會議,亦為所有常務小組之當然委員。 |
副主席 |
協助本會主席工作,當主席缺席時,代執行其任務。 |
義務司庫 |
管理本會財政及做財政預算,於週年會員大會時,提交本會財政報告。 |
義務秘書 |
負責發佈會議通告,會議紀錄,文書工作及會員之登記工作。 |
副義務秘書 |
協助義務秘書工作,於義務秘書缺席時,代執行其任務。 |
康樂幹事 |
負責策劃及統籌本會之文娛康樂活動。 |
聯絡幹事 |
負責本會之聯絡工作,協助會員間之溝通。 |
增選委員 |
按需要出席會議及協助籌辦大型活動/選舉。 |
顧問 : |
陳敬峰校長 |
主席 : |
李㰕琳女士 |
副主席 : |
文雪琴主任 |
義務司庫 : |
林志明主任 |
義務秘書 : |
盧佩珊女士 |
副義務秘書: |
鄭誼敏老師 |
康樂幹事 : |
陳君盛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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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愛娣女士 |
聯絡幹事 : |
謝麗珠女士 |
增選委員 : |
劉敏怡女士 黎健佩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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